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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4 16:17     浏览量:568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发〔2018〕13号),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枣庄市教育局拟公开招聘20名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局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山东省外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

参加招聘的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填写《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部属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以扫描件的形式,于12月15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zzsjyjrsk@zz.shandong.cn,以“专业+学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18日。

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部属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

6.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采用问题答辩和模拟讲课的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和问题答辩时间合并不超过15分钟。问题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

美术、音乐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美术、音乐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问题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aozhuang.gov.cn/)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设定录用资格线,凡面试成绩达到录用资格线的公费生,按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办理签约手续。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对因违约、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文件执行。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或查阅指定微信群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

(一)加入微信群

为方便咨询沟通,欢迎有意愿报考的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加入微信群。

(二)疫情防控

公开引进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安排适当进行调整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19602。

枣庄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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