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14个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以下简称市州水文中心)为省水利厅所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防汛抗旱减灾、水利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湖南省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水利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录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水利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5日上午8:00至12月9日下午17:3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网站报名系统(系统链接见湖南省水利厅网站),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上传材料:①登录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籍证明。③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进度在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网站报名系统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规定日期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路1号省水文中心办公楼3楼311房间。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各环节的通知、考试成绩等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83639(省水利厅人事处)
0731-85483561(省水文中心人事教育部)
监督电话:0731-85483813(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731-85483518(省水利厅机关纪委)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 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