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引进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年度招聘计划内引进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本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共计68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60名,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8名(附件1)。
(二)引进类型
根据招聘单位性质和人才引进需要,本次人才引进职位分为A、B两类,A类职位为县属事业单位岗位,B类职位为县属国有企业岗位。
(三)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以及通过专升硕、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待遇
1、 综合类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纳入县属事业编制管理,公立医院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试用期满,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作为党政干部后备人才重点培养。
2、纳入我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运动场所、旅游景点等绿色通道服务。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身体健康。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择业期(2020、2021)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被我县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前未曾缴纳过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日9:00-12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3日11:00-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阳谷政务网(http://www.yanggu.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2)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签字按手印的容缺承诺书;(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等学习阶段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11:00-12月6日17: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人才引进公告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填报虚假信息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合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人才引进岗位报名表》和《未曾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组织面试
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不设淘汰比例,全部进入考察范围。其他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十倍的,可先进行网络录播面试初试,根据面试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最终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理论和专业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不足75分的不予聘用。对因成绩并列超过岗位计划的,组织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项将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阳谷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阳谷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合格但未被录取的博士,不受岗位空缺限制,可根据单位及个人意愿,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进行调剂。
应聘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人才引进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635-6212699(组织部)
0635-6173020(人社局)
中 共 阳 谷 县 委 组 织 部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