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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2022年秋季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17:39     浏览量:102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74名(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生23535人,其中本科生22033人,硕士研究生1502名。学校现有16个教学单位,54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49个二级学科,有3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学科。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有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学校建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32个,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含培育)6个,分别是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中心1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1个、与伊犁州共建平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备案)、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1个;厅局级科研平台1个,即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校级科研平台25个。

学校占地总面积85.20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29.62万平方米,宿舍18.65万平方米,有18个单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使用面积25088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69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442台(套)。图书馆总藏书量139.61万册,其中纸本馆藏95.78,万册,电子馆藏43.83万册,9个在线数据库。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品正学实”的校训,传承“爱国、崇德、勤奋、求实”的校风、“学高身正、敬业树人”的教风、“勤学敏思、尚德弘志”的学风,努力建设成办学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教师教育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劲,区内先进、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74名,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2年秋季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应聘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1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6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

(八)本民族语言为非国家通用语言的考生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能吃苦耐劳;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工、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ylnu.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后续公告请以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告为准。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10:30至12月6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96,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进行注册,并填写报名表,上传证件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时限内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2)所选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3)本民族语言为非国家通用语言的考生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报名登记有“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信息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

(5)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名扫描件;

(6)每位考生每次笔试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4)。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考生(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名时间期限内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5)签字盖章扫描件。非在职(待业)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999-8138027。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不符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4)成绩相同者,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六)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拟录用人员及直系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伊犁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经伊犁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确定的录用人员。

(八)公示

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试工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试工,根据各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3个月,应聘者在接到试工通知5日内不能到岗的视为自行放弃。试工成绩与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招考单位职位咨询电话:0999-8138027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技术服务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6日,9:00—12:0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伊犁师范大学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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