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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2022年1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20:34     浏览量:798

因工作需要,受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1月24日至2004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名者必须持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8.报名结束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以现户口登记为准),均视为本省报名者。

(二)不得报名情形

1.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 已跟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7.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8日(截止11月28日下午5:30)。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自行登录网站http://zthr.hxrc.com/进行报名。

3. 联系电话:0596-6790017、6790025。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完整如实填写岗位所需的各项资料。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才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由初审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考试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提供所填报信息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小组成员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入围资格。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应聘人员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毕业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必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国外学历不能在学信网查询认证的,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试通知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短信方式告知参加面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另行通知。

(二)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我健康检测,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福建健康码”和“行程码”。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身份及“福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报告。非绿码应聘人员不能参加面试。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准。

应聘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拟聘用人选

此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经面试后符合岗位条件的予以录取。

六、体检、政审、聘用

(一)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费用个人自理。

面试入围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二)政审。由我司组织对拟聘用人选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政审。

(三)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按照我司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派遣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没有保持通话畅通,未能联系到应聘人员或未能及时回应通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入围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所有。

附件1:

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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