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兰州化物所)建成于1958年,定位于“资源与能源化学和新材料西部创新高地”,主要开展资源与能源、新材料、生态与健康等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工作。
兰州化物所围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需求,在润滑与密封防护材料领域建设有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兰州润滑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两个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中科院材料磨损与防护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高端装备油脂工程实验室两个中科院院级平台。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在能源与催化化学领域拥有羰基合成与选择氧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两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并设有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围绕西部特色植物、矿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材料与工程,建设有特色药用植物资源高值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同时为中科院西北特色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天然药物重点实验室)和甘肃省黏土矿物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建所以来,获得科技奖励2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1项(含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39项、摩擦学领域国际最高奖1项,为我国石油化工及战略高技术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在催化、润滑和摩擦学理论以及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等方面产出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成果。培养造就了若干享誉国内外的科学家及一大批高素质研究和技术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际摩擦学金奖获得者1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4人,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卓越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目前,在职职工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7人。兰州化物所现设有化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培养点,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诚邀海内外有志之士加入,共创辉煌。
一、招聘计划
(一)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1.招聘岗位
研究所“特聘青年研究员”6名,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国家、中科院各级人才计划。
2.应聘学科与研究方向
润滑科学与技术:聚焦世界摩擦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建设国际一流的润滑科学与技术研发平台,发展润滑新原理新方法、颠覆性润滑技术,创制系列国家重大工程需要的高性能润滑与密封材料。
二氧化碳催化转化与利用:聚焦国家能源革命和“双碳”战略,建设国际一流的二氧化碳催化转化与利用研发平台,发展低碳副产转化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分离与循环利用及其耦合转化的先进技术。
分离分析与矿物功能材料:聚焦西部植物与矿物资源的高值化利用,建设西部特色资源高值利用研发平台,发展精准分离分析材料与技术、植物资源药用活性成分发现与高值利用关键技术、黏土矿物高值利用关键技术、固废资源化利用与环境污染控制技术。
3.应聘基本条件与程序
详见《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特聘青年研究员”招聘启事》或直接向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咨询。
(二)优秀青年人才
招聘岗位: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科研人员/博士后
应聘基本条件(其他条件见附件1):
1.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已在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申报专利。
4.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2.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包括研究工作概况,发表论文目录、专著、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本人详细联系方式等)。
3.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应聘者提出申请,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课题组(人才团队)联系人,初审通过后向人事教育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研究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通过审查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竞聘答辩评审,应聘者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通过专家评审的应聘者,研究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进入研究所的聘任程序。
5.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应聘者按中科院及研究所关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相关聘用规定办理。
三、聘后管理
(一)为加大拔尖青年人才培养与支持力度,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后备科技领军人才,研究所“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岗位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入选者在执行期内实施25-60万元(税前)协议薪酬。研究所分阶段提供25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加强创新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针对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博士毕业生,研究所实施“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特别研究助理的薪酬水平相当于研究所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平均水平(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对于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创新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可提高其薪酬水平。特别研究助理可申请“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两年内中科院给予每位入选者60万元资助,研究所给予每位入选者20万元匹配经费)。特别研究助理岗位为项目聘用岗位,聘期满后,可竞聘研究所事业编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符合条件者可申报中科院人才项目。硕士毕业生按照项目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参照研究所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岗位人员情况,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三)项目聘用岗位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项目聘用人员享受企业“五险一金”等待遇。项目聘用人员在研究所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申请竞聘研究所事业编制支撑类岗位,具体岗位设置根据研究所实际岗位需求情况确定。
(四)博士后流动站全年招聘,纳入特别研究助理管理。同时可享受甘肃省博士后政策支持。出站博士后可直接竞聘研究所事业编制岗位。
(五)研究所根据不同的人才计划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科研专项经费和薪酬待遇;提供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直接联系用人课题组(人才团队)(详见附件1),同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兰州化物所人事教育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电话:0931—4968813 4968031
传真:0931—4968019
邮箱: hr@licp.cas.cn
网址:http://www.licp.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