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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关于直属参照管理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6 1:40     浏览量:661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攀枝花市统计局副县级直属参照管理单位市普查中心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统计局外网http://tjj.panzhihua.gov.cn发布)。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参照管理人员1名。职位详见《2022年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照管理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攀枝花市内各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含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攀枝花市各县(区)及以下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 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6. 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从业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1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11月26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和与市统计局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12月2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照管理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仅需本人签字、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从事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077550135@qq.com(邮件标题:“公开考调”+姓名),市统计局在收到邮件后将于一天内进行电话反馈,若报考者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若报考者在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 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统计局3303(攀枝花宾馆南楼三楼)领取准考证。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市统计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但最低不能低于2:1的开考比例,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会计业务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攀枝花市统计局外网http://tjj.panzhihua.gov.cn发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附件2)2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会计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鲜章)到市统计局3303办公室(攀枝花宾馆南楼三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料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在攀枝花市统计局外网http://tjj.panzhihua.gov.cn发布)。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之比为2: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可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市统计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市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与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

(八)公示和转任。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程序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满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调对象公示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统计局外网http://tjj.panzhihua.gov.cn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二)在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2-3335918(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12-3501330 15881277116

附件: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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