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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09 11:03     浏览量:1497

为进一步优化党校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本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政治、历史或语文教学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4)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公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奖惩情况、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本次开考比例为1:3,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周五)17:00;

3.报名地点:市委党校1506办公室。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笔试、面试、适岗评价三部分组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统一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4:5:1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调程序。

2.资格复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复查。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考生为通过资格复查人员。面试采用“说课+综合评价”形式,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调程序。

4.适岗评价。市委党校根据考生的奖惩情况、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进行适岗评价。最后按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的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1.考察。由启东市委党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选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2.确定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根据启东市委党校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启东市委党校组织。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启东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68955122(启东市委党校)、80790817(启东市委组织部)、83312424(启东市人社局);监督电话:68218035(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启东市委党校

2021年10月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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