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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21:01     浏览量:933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简称勘探技术所)成立于1957年,现注册地天津市东丽区,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地质钻探基础理论、前沿技术研究与装备设备研发,承担深部探测、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海洋调查等重点前沿领域的地质调查钻探任务与工程示范,开展钻探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现代矿业发展,开展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01

专业技术岗

主要从事钻井液研发和钻井现场钻井液性能维护工作。

1

1.地质工程(0818)

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

博士

研究生

博士阶段从事钻井液相关研究工作

02

专业技术岗

主要从事海工器具、装备等研发工作。

1

1.地质工程(0818)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能够熟练运用CAD和SolidWorks等软件进行制图;2.能够熟练运用三维软件进行机构模拟仿真、结构件受力分析等工作。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我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予以通知。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当符合条件的报名岗位人数不满足1:5比例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等。面试人员通过PPT方式进行应聘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通过考察人员将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资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所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天津市城市居民户籍、五险一金、社保等。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胡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0316-2096725、2096502

电子邮箱: ietzzrsc@126.com

单位网址:www.cniet.cgs.gov.cn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77号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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