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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09 11:28     浏览量:1436

为满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滨海新区气象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祥路26号

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

2.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

信息发布中心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祥路26号

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本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本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202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离校非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道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四、招聘人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4)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生所学专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所学专业经招聘单位认定为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也可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滨海新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1年10月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 月12 日9:00至10 月16 日16: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 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 18 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9: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方式: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考试结构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四个部分。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基本常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科技、历史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写作是测查应考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 11月 3 日9:00至11月6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若因不可控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保留1位小数。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21年11 月23 日。

公布笔试成绩方式: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我局在本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规定材料到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次数限定2次。递补人员笔试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在报名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12月10日16:00。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认知、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管理、情景应变、言语表达六个方面。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5-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综合知识》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并列同上处理),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气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滨海新区气象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

七、注意事项

1.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以新调整的工作安排为准。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防疫要求。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防疫要求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招聘部门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4:30至17:0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1:00、13:30至16:30

监督电话:滨海新区人社局022-65306732、滨海新区气象局022-66203999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滨海新区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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