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昌县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充实体育竞技教练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体育竞技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体育竞技教练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练员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浙江省队转正3年及以上的退役未安置的运动员;
4.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5.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新昌县教体局体育科,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桃源路35号,电话:0575-86038163。
3.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竞赛证书或相关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县教体局现场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告知考试的方式、要求等。
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考试人员人数,不足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训练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教学,备课时间60分钟,授课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相关规定:新录用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4.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咨询电话:县教体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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