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2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梧州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梧州学院是一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地处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誉的广西梧州市。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2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若高层次急需人才及其配偶应聘,年龄条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有关规定基础上适当放宽。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梧州学院官网(http://www.gxuwz.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梧州学院官网(http://www.gxuwz.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9日,其中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按时带上纸质应聘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签字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梧州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3),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4),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7)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5822100@163.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明理楼九楼M912。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试讲
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可同时并列进入面试。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结构化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结构化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12月开始进行(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具体另行通知,以梧州学院官网站公告为准。),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新冠疫情情况而定,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6.考试健康状况监测
严格按照自治区及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来校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于瞒报疫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4-5822100
监督举报电话:0771-5831713
梧州学院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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