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外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政策咨询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乡塘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西乡塘管理部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立场,能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三)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填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以“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如:“张三+会计学”),连同毕业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jjrjk2011@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超过5人的,管理中心将择优选择5人进入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排名前2名的进入讨论对象,并由管理中心党组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拟聘用人选到具有相关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本人自愿放弃入职体检的,经管理中心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五、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标准为3077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工资按月计发,在实际工作的次月发放,后续工资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原来有工作的,需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应聘人员入职后,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可能会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调整范围是:管理中心(含铁路分中心)机关科室、管理中心16个管理部〈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武鸣、横州、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南宁、柳州、桂林、玉林〉)。
联系电话:0771-587486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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