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2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一经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报名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2.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医技楼6楼),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于2022年12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2)线上报名,邮箱:jasfybjrsk@126.com,注明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线上报名人员于2022年12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为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医技楼6楼),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在2023年8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时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报考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28日,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在70分及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待拟聘人员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96-8223153(考务咨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