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全盟疾控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盟疾控系统计划招聘核酸检测人员2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520508)、医学检验技术(520501)、食品质量与安全(490102)、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医学检验(100254)、医学检验技术(101001)、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应用化学(070302)、化学(070301)、医学实验技术(101002)、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07)、生物医学工程(082601)、生物技术(57010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药物化学(100701)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 微生物学(071005)、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食品科学( 083201)、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083202)、药物分析(100705)、生物技术(071002)、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生物工程(083600)、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病原生物学(A100103)、免疫学(100102);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①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②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④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
⑥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00时至12月3日17:00时,审查截止时间12月4日12: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4日17:00时,逾期不候。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审查部门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兴安盟卫健委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条件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兴安盟卫健委负责制定、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采取面试+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由兴安盟卫健委组织实施。时间定于12 月6 日进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 7 人组成。
4.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 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实验操作及相关要求
1. 实验操作由兴安盟卫健委组织实施。
2. 实操考试内容体现专业性、通用性,突出动手能力。
3.实验操作以现场实操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 实验操作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 7 人组成
5.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50 %+实验操作成绩× 50 %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总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兴安盟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兴安盟卫健委组织实施,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4.2023年7月份以后,对于正式聘用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一定比例,遵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组织专项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三)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盟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482-8266808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