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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2-01 15:58     浏览量:1489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成立于1989年8月,隶属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种植灌溉试验、农田水利技术开发示范推广、水利技术人员培训、水利灌溉实验数据的采集及分析并建立数据库。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㈢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㈤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㈥ 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平台

“博州水利”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㈠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 日至12 月7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 月 8日至12 月9 日。报名地点: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综合楼二号楼二楼,西侧办公室2067室。

㈡ 面试时间、方式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可通过“博州水利”微信公众号查询《2022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初审(可另附个人简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招聘环节。

4.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㈡ 面试

1.面试时间: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待电话通知。

2.经过初审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现场面试考生需在面试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候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面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㈢ 公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㈣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党支部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算发放,且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金额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用人制度执行)。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解除聘用关系及聘用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七、监督及要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灌溉试验站自觉接受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自治州水利局机关纪委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考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909—2319970

报名咨询、资格审查表填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邓新、陶冰青:0909—2319975

邮箱:1552156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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