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原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工作人员一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法律类专业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满21周岁(2001年11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
4.具有岗位规定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离单位半小时车程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重点工作任务时能服从安排加班并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6.2021年、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抑郁症、文身、口吃、重听、重度平趾足、色盲、癫痫、心脏病、心血管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
11.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2600元。
2.试用期结束后每月按3000元发放。
3.每年享受2100元的节假日福利,按规定缴纳四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每月午餐补助500元。
4.聘用期满一年后,用人单位需要继续聘用工作人员时,本次录用的人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地址: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505室。
2.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日17:00。
4.报名材料:《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6寸全身生活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面试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应聘者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基础办公技能操作、面试(2022年12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提交材料的报名者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基础办公技能操作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能力组织和办公电脑操作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并对面试人选进行仪容仪表、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等进行考察。
(三)确定聘用人选(2022年12月7日前)
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2022年12月8日前)
组织拟聘人员到青原区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用工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7779610862 龙科长
吉安市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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