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各部门正常运转,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农业农村局编外工作人员
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纪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4.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6.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其他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不良行为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的形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线上报名
1.《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录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可以扫描下文“小程序码”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4.将以上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报名登记表》内,和其它所需材料一起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915192598@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5.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265028
资格审查与考试
1.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30%)+面试成绩(50%)+适岗性评价(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审定、体检未能通过或其他原因的不予聘用,实行一次性依次替补。
公示、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合格,确定录用后,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此造成空缺岗位的,由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2、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社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驻高新区(近海镇)各局室。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会同用工部门对试用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参照区(镇)同类别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反之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