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局属学校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范围: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
择业期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学历证等均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被聘用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将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9:00-14:30,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日,应聘者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
3.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按招聘单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招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面试以试讲为主。按招聘岗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经市教育局同意,招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可按1:1核准开考。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通过者,当场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法、违纪、违反计生政策收到处罚、处分等,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12月11日,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三)组织考核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liuzhou.gov.cn)、柳州人才网(www.lzrc.com.cn)、柳州市教育网(jyj.liuzhou.gov.cn)、各招聘单位校园网等发布。各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必须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二)近7天有高、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近7天有社会面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近10天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初筛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人员,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三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可正常参加考试。有疫情高、低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止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五)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自治区和南宁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自治区和南宁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815940
柳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