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由君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卫健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9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2021届、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2年君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2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君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本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网站:考生登录湖南公招网(http://www.hngzw.net/)“2022年君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8:00--12月10日17:30,共3天。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8日8:00--12月12日17:30,共5天。
3.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等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必须诚信报考,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组织实施部门咨询。
5.报考人员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和考试须知,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君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形式、分值。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类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部门根据招聘公告、岗位表的条件,对报考人员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君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2)准考证;(3)居民身份证件;(4)学历(学位)证,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7)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之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及时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十)聘用备案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网上报名及初审”到“聘用备案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公告、通知、信息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或电话进行发布和告知,应聘期间报考人员务必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等信息,否则错过了时间节点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业务咨询电话:0730-3271056(区卫健局)
0730-8115086(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0-8170559 (区纪委监委)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君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