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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3 0:22     浏览量:1565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1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

一、协警

(一)具体要求:

1、兵团范围内的十师常住人口,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

2、就业困难(就业创业证)且未享受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待遇人员;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7.患有基础疾病的。

二、聘用制书记员

(一)具体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奉献、诚实守信、责任心强;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5、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的人员不受年龄、学历的限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书记员截止到12月5日前,如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1350637078@qq.com。简历命名为“姓名+书记员”、“姓名+协警。

五、咨询电话: 刘雨1356518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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