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PCR实验检测效率,切实落实“四早”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相关人事人才政策规定,结合我旗新冠疫情防控紧急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医疗机构PCR实验室急需紧缺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15名医疗机构PCR实验室急需紧缺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遵纪守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年龄条件和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里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所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者优先聘用。
2.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承认的医学检验证书。
3.户籍要求: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具有科左后旗户籍者优先聘用。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之间出生);
5.其他要求:具有在医学检验岗位上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取得以上资格条件截止时间节点为报名开始日之前(不含报名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3.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PCR实验室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及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8:30--12月10日16:00,不收报名费。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旗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5.本次公开招聘开辟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不设开考比例,按大岗位报名,采取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15人。并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统一分配到相关用人单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划定考核总分最低分数线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报名成功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组建专项考核组,由招聘单位及旗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身心素质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内容方式方法如下:
(1)政治表现(20分)。采取个别谈话、面谈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素质。按照优秀(20分)、称职(16分)、基本称职(12分)、不称职(0分)四个等次给出相应分数;
(2)业务能力(50分)。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网络化办公能力、专业技能和PCR检验实际操作能力。按照优秀(50分)、合格(40分)、基本合格(30分)、不合格(0分)四个等次给出相应分数;
(3)身心素质(10分)。采取面审的方式,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素质,仪表得体、四肢健全。按照优秀(10分)、合格(8分)、基本合格(6分)、不合格(0分)四个等次给出相应分数。
(4)综合素质(20分)。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事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按照优秀(20分)、合格(16分)、基本合格(12分)、不合格(0分)四个等次给出相应分数。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按照各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所具备的专业、学历和工作经历等因素,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按照相关公告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内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采取核实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核查违纪违法情况、同应聘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统一分配,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旗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第一聘用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对受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我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纳入财政预算,不纳入编制管理。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职称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
(二)经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三)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
(四)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
(六)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
(七)拟聘人员不服从分配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上岗的;
(八)受聘人员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六、纪律和监督
(一)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
(二)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提前通过“健康通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居民电子通行码”(一通码)申领本人防疫绿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不能参加聘用程序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分配、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及综合因素,依次递补。同一环节最多递补3次。
(二)本次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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