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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09 16:36     浏览量:1554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全面考核、考察为主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依法依规、突出业绩的原则。

二、考核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三、对象范围

凡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设置而未完成的事业单位应在完成岗位设置后,才能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考核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报考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报考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 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3.报考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4.报考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报考工勤技能五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 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二)不能报考情形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向单位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二)资格审核

人事室对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晋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后上报政府办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工考领导小组审核盖章确认。资格审查截止计算时间2020年度为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11月退休人员纳入资格审查范围),2021年度第一批次为2021年8月31日(2020年12月以后退休人员纳入资格审查范围)。

(三)考核方式、考核内容

考核由人事室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并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政府办,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通过考核量化评分指标进行综合评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量化评分指标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20分)

是否热爱本职工作,钻研技术业务,工作是否积极,是否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生产业绩(40分)

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单位交给的任务。

(3)技术业务水平理论考核(30分)

由考核领导小组自主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试卷分值100分,按考试成绩30%折算成理论考核分值。

(4)年度考核(10分)

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5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加2分,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

(5)获荣誉及证书加分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国家级技能证书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的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或省部级技能证书或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的4分;获得市县级荣誉或在市县级刊物发表文章的3分;获得单位所授予荣誉的或在单位内部刊物发表文章的2分。

(四)合格人员确定及公示

考核结束后,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由工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确定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五)备案审核、待遇兑现

按照宜人社发〔2021〕9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工资异动手续。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确认其获得资格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资格确认时间开始聘用,并从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已确认获得资格、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由人社部门工资福利股办理工资晋级手续、社保中心重新核定养老金待遇。

六、组织领导

成立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谷高辉

副组长:李文华、李亮红、徐晖、陈兵、刘文军、陈友军、陈志明

成 员:彭戈静、韦拔、周霞、何菁、谭超、李长江、刘阳、白夺权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室,由徐晖同志兼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电话:0735-3721269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成员:彭戈静、韦拔、周霞

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考察组成员:彭戈静、韦拔、何菁、谭超、李长江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考试)组:彭戈静、韦拔、周霞、何菁、谭超、李长江、刘阳、白夺权

七、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9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0日—10月12日;

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1日;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八、纪律要求

(一)严格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工作的合规性、公平性、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考核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

(三)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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