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某单位文职人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对接各区县,梳理汇总相关报表;
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学习能力强,喜欢并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头脑灵活;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执行能力强。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具体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宣传、策划活动经验;
2、计算机相关工作技能:会PS、相关软件使用、数据统计、网站维护;
3、政治条件:参照军官、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标准执行;
4、身体条件:参照征兵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5、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官、军士,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6、专业条件: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官、军士有既往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7、年龄条件: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官、军士可放宽至35周岁。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7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福利待遇
1、综合工资6000元/月;
2、购买重庆市职工社会保险;
3、提供早、中、晚餐。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能够体现个人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德才表现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重庆红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海”)招聘负责人邮箱:2306339763@qq.com。
2、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重庆红海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电话及邮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到重庆红海公司现场复审,复审结果当面告知。招聘岗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进行初试,若未达到该比例,由重庆红海公司报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降低比例开考。简历筛选3个工作日后,邮件通知初试。
(三)初试与复试
1、初试:由重庆红海组织应聘者进行初试,包括性格测试,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相关软件技术操作能力测试,以及核查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初试结果通过邮件与电话择日通知应聘者。
2、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由用工单位与重庆红海共同负责。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复试结果通过邮件与电话择日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录用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红海公司报用工单位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用工单位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人事档案、原工作单位表现、因私出国(境)、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以及是否需要入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组织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讨论决定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重庆红海公司办公会讨论并提交用工单位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七)入职
重庆红海公司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六、工作性质及地点
1、用工单位:重庆市征兵办公室。
2、用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一号。
3、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温馨提示
本次面试不涉及任何费用!
解释权归重庆红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联系电话:13101202775(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23063397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