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为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沙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9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沙河市常住户籍,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8.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设备;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招聘期间被其他单位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法与街道党工委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街道党工委管理。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街道党工委、聘用人员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二)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七种情况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违法违规违纪或者严重违反社区管理制度的;
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社区和居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连续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6.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5日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5/)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6日17:30。
缴费时间: 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7日17:30。
政策咨询电话:0319-8921345。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咨 询 时 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沙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7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沙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内容,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1.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出具的证件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未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有社区工作经验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中途有放弃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考生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