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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20:17     浏览量:751

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邯郸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磁县实际制定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23名。

三、招聘对象

参加过河北省2022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

四、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5日至2004年12月5日之间,均不含当天);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本人为磁县常住户籍或父母、配偶、配偶父母为磁县常住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8.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活动的,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0日上午8:30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17:30,到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后,发送至cxzzk2022@163.com邮箱。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 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审核对象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面试比选环节。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而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比选。面试比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依据面试比选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下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证件审核、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4)体检。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5)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6)聘用

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待遇保障

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待遇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到岗工作后,由社区改革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自聘用之日起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由社区改革服务中心发放办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三)招聘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考生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并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参与招聘活动,因个人未能及时了解并参与招聘活动的,责任由应聘者个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办法由磁县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0-2315580 中共磁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2322161 磁县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咨询。

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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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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