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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23:52     浏览量:842

太原市小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现因工作需求,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用工形式

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被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经测评合格后派遣至小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从事辅助性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所在地为太原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三)年龄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要求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

(五)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高中学历;

(六)男性要求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七)服从单位安排;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

5.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纹身或有吸毒史等不良嗜好的;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1.在小店区范围内协助完成城市管理相关辅助执法工作,保障重点工程;

2.完成小店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基本工资2500元/月(包含五险),绩效工资1000元/月;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二)包吃住,服装等。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考试(笔试、面试)、拟录用公示、体检。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12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网址) http://sxsq.ikaowu.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格式:图片/PDF文件);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

3.毕业证书(格式:图片/PDF文件);

4.“学信网”上下载或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资质或证明(退伍证等)(格式:图片/PDF文件);

6.须上传清晰图片。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12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12月14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脑端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2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准考证及防疫承诺书打印

(1)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以报名系统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为准)

(2)准考证打印方式(线下考试需要):登陆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单位,直接打印即可。

(3)疫情防控承诺书打印方式(线下考试需要):打开报名系统首页左下方重要通知栏,查看报考单位的笔试疫情防控须知,并下载附件填写打印(彩色打印)。

2.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能力测试等,时长120分钟。

(2)笔试方式、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将以短信和报名网站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

3.面试

(1)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系统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为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5.疫情期间,笔试面试时间安排若因疫情影响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拟录用公示

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分数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参考笔试成绩,分高者聘用)并公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认录用。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用人单位评估通过后,若递补按照综合成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两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各环节通知方式均为报名网站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随时留意网站消息,以免错过招考安排。

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流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也不统一组建微信或QQ群。

如有虚假信息及违规缴纳中介费、培训费等一切贿赂作假行为,个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三)请广大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事项。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3564440709 15321857825(仅限工作时间:早9:00-12:00,午14:00-18:00)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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