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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实验岗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6 15:22     浏览量:1803

按照《2023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拟新增事业编制实验岗1名。依据学校有关人才招聘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往届毕业生。

2.对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1年11月12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石河子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聘工作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招聘领导小组,面试、试讲及实操专家考核小组。

(一)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汤 骅、王振华

成 员:娄哲、袁 康、陈伏龙、杨广、王平书

(二)水利建筑工程学院面试、试讲及实操专家考核小组

组 长:汤 骅、王振华

成 员:学院领导、党政办工作人员、实验中心人员、农业水利工程系教师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平书兼任。

三、招聘岗位要求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主页(http://sjxy.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蓝泽音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发送报名信息到联系邮箱(67261186@qq.com),包括《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日,审查结果由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试讲、实操

面试、试讲、实操时间:2022年12月4日-13日,内容、流程如下:

1.面试人员自我介绍(时间1-3分钟)

介绍学习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等。

2.面试人员完成试讲、实操考核内容 (时间15-20分钟)

围绕工程测量、GPS 测量、数字测图、变形观测、地理信息系统原理、GIS原理与应用、遥感图像处理等相关课程内容,考核其对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GPS、无人机等测绘仪器的基本构造、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对测绘仪器、测绘软件在实际工程应用过程中操作步骤的准确性及熟练程度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

3.专家提问交流(时间10分钟)

考核组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规划等内容开展提问和交流。

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实操(30%)+试讲(20%)+面试(50%)

(四)心理测试、学校综合素质考核

2022年12月14日-17日,通过面试、试讲、实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关注由学院通知。考核结束后,在人事处官网及公示栏内公布考核情况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2022年12月18日-20日,通过学校综合素质考核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要求在三甲及以上级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2022年12月21日-30日,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形成考察工作报告报人事处调配科。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

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8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平书;0993-2057205

招聘邮箱:67261186@qq.com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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