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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18:45     浏览量:79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江区委党校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洛江区委党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政府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10个工作日)

四、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洛江区委党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和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发至洛江区委党校电子邮箱:22633301@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有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委党校办公室(洛江区政府后楼4楼2421)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因防控新冠疫情特殊时期,未接到面试通知请勿直接来访。

五、招聘方式

考察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审核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自费)。

六、聘用及薪资待遇

拟招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0〕   46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人员在考察审核、体检、试用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卢,联系电话:0595-22633301(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本公告仅适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洛江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洛江区委党校

2022年12月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洛江区委党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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