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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党校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6:57     浏览量:966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事务辅助类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为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1993年1月1日前出生)。

5.工作经历。具备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 综合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钻研能力,逻辑思维清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下午5:00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383221103@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党校应聘”方式命名:

(1)《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党校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个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如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离职证明等)、能力、业绩等资料扫描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不小于20KB)和生活照各1张。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4. 资格审查。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通知。审查不合格的,不再特别回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二)综合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公文写作等方面能力。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可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2)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

(3)笔试组织。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1)面试比例。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

(3)面试组织。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校核。

3.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80分,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总成绩于综合考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结果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人员必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再与我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待遇

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3306785。

本公告未尽事项,可咨询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党校。

咨询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18180982714。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党校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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