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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9:20     浏览量:697

一、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简介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是合肥市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主渠道,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以来,实行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办学模式。

校园占地面积86.18亩,总建筑面积4.46万㎡,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培训资源丰富。新校区占地274亩,总建筑面积14.3万㎡,于2022年12月开工,拟于2024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现有在职人员139人,其中高级职称37人。有内设机构27个,其中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构11个,设置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政治和法律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现代科技与文化教研部、理论研究所、决策咨询部、统战理论教研部12个教研部门。

近年来,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牢牢坚持党校姓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政治高站位、教学高质量、师资高素质、管理高水平,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合肥办学新模式”的要求,以“全省做第一、全国有影响、长三角有位置”为目标,围绕教学、科研、咨政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质量立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校,大力推进校(院)高质量发展,为合肥“奋力高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力成为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的全国示范城市,奋力迈向具有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做出了新的更大贡献。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岗位代码

引进人才类型

专业要求

年龄

政治面貌

引进人数

教师

DX202201

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哲学、经济学、法学门类

教授4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5周岁

不限

2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能够做到用学术讲政治;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符合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门类;

3.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4.教授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5周岁。

(三)业绩条件(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2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随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fdxzzrsc@126.com。

3.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⑥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材料、同意报考证明;

⑦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咨政报告、其它教科研成果等)。

以上七类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每类生成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姓名+序号”,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专业”(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资格复审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专业测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岗位报名复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未达到2:1,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是“教学试讲”。

1.教学试讲。试讲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专家评委打分的加权平均分为试讲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校园主网站公示一周。

2.专业测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4.专业测试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校(院)机关纪委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包括面谈、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校(院)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在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市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手续: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相关待遇。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根据市人社部门核准的现有岗位空缺情况研究聘任。工作期间,除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外,另外享受以下待遇:

1.三年内安排科研专项启动经费;

2.入职后,合肥市区内无房的,三年内发放租房补贴;

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作访问学者;

4.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七、联系方式

(一)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康和楼309、316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成增:0551-62206578,刘骏:0551-62206557

(三)邮箱及网址:

Email:hfdxzzrsc@126.com

网址:www.hfdx.gov.cn

(四)监督电话:0551-63537414、62206587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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