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基层力量,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园区决定面向社会招录治安巡逻队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录治安巡逻队员16名,其中外勤15名,文职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外勤仅限男性,文职男女不限;
3、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外勤学历大专及以上,文职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有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警察、辅警经历背景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均可放宽;
4、户籍、民族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自愿从事治安巡逻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此次公开招录范围:(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4)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治安巡逻工作的其他情形;
8、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录的治安巡逻队员每月实发工资5800元以上,入职缴纳五险,工作满半年购买住房公积金(试用期1个月,工资5000元,不享受其他补贴),提供免费食宿,配发被装,享受国家及区州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090582261@qq.com,后续招聘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时间待定;
2、资格审查地点:地点待定;
3、资格审查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原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交资料不齐全者,不予资格审查。
(三)政审
应聘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办法》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
通过“昌吉农业园区零距离”“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录用。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具体事宜后续通知。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安女士,联系电话,2327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