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其中书记员3名(男女不限)、法警1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法警岗位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对进入法院立案窗口、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送达法律文书;
4.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5.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7.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6年12月6日-2004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警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3.体能达标,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
4.复转军人或人民警察院校、公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择聘;复转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持有驾驶证或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法警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书记员)、体能测试(法警)、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的方式(邮箱报名只针对目前不在上思的考生,邮箱报名的考生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
3.报名地点:上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法院办公楼四楼)。
4.报名材料:
(1)上思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编辑在报名表彩照处);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1份;
(4)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邮箱:ssfy7635@163.com
6.咨询电话:0770-8510320,0770-8517635。
(二)资格审查
招聘法院负责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由上思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上思县人民法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均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根据法警体能测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六)组织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八)公示。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由上思县人民法院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用工方式
经面试、测试、体检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签方式签定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2865元/月,工资福利含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作满三年后可交住房公积金。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二)动态管理:上思县人民法院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由上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0—8510320;0770—8517635。
上思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