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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关于开展竞争性选拔部分领导岗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7 17:59     浏览量:936

为深入落实《繁昌区干部周期性培养管理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竞争性选拔部分领导岗位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竞争性选拔职位

繁昌团区委副书记1 名、繁昌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 名、繁昌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 名、繁昌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1 名。

三、竞争性选拔报名范围和条件

报名参加人员需为科级以下(不含科级),除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繁昌团区委副书记

1.本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本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具有4 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年龄28 周岁及以下(1993 年12 月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繁昌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本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本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具有4 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年龄35 周岁及以下(1986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繁昌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繁昌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

1.本区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事业人员、区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2.在事业编制岗位或区属国企工作4 年以上;

3.年龄 40 周岁及以下(1981 年12 月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 年 11 月 30 日(不含当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 5 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公布职位及条件在《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和易政网发布竞争性选拔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繁昌区 2022 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可在《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 下载),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版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同 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 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 6:1,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因职位取消,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22 年12 月6 日—12 月11 日

报名邮箱:fcxgbk@126.com

咨询方式: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区政务文化中心1506 办公室,7879165)

(三)笔试

笔试参照《申论》,采取主观作答方式,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思考谋划能力,重点测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 分。

(四)面谈和竞职陈述

面谈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工作能力和性格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同时竞争人选就自身资格条件、竞选优势及任职后的工作思路等进行竞职陈述,现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面谈和竞职陈述成绩按照 5:5 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各岗位确定2 名初步人选作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区委组织部对进入考察人选征求区纪委监委、区政府信访局 等单位意见。同时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 1 名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六)研究决定及公示

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纪律要求

1.参与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要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规定和操作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更改程序、内定人选、弄虚作假以及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2.参与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泄露试题、评分、考察、研究决定等内容,如遇与面试对象、考察对象有亲属等关系, 按规定须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参加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以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写条子、 打电话、发短信等非组织活动,影响和干扰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正 常进行。对违反规定的,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7872503、7852472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繁昌区202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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