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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2-12-08 1:46     浏览量:86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共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zjkgoffice@163.com,附报名表(一)(见附件2),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拟定于2023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浙江考古);

2.主管部门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 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15834(俞老师)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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