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具体条件
1.具体条件见附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 月16日10:00至12月18日17:30
2.报名网址: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www.lxkszx.com)
3.报名流程:
(1)进入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www.lxkszx.com)后,用户注册→网上报名→上传个人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学历信息,再点击选择本次考试的网上报名入口;
(2)报考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报考岗位;
(3)上传报考资料。考生需上传以下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注意事项:
(1)考生需确保所有上传的证件、照片清晰,否则无法通过在线审核;
(2)个人照片提交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像素>295*413),在上传照片前,务必到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平台识别;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公安局组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2年12月19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澧州民警”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一般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在看守所勤务辅警岗位拿出3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若上述两类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多余计划数直接调剂至同类岗位招聘计划。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将通过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澧州民警”公告,告知考生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登陆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00米(男)、800米(女)跑,只测试一次,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足。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澧州民警”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xxgkml/klzp )和微信公众号“澧州民警”。
(二)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
2.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3.报考人员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
(4)考试或测试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5)考试或测评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考试或测评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且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澧县公安局和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澧县人社局纪检组和澧县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49041(澧县纪委驻澧县公安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公安局、澧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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