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南京市秦淮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16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中学(含职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高中语文),其他学校报名不到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岗位需报名到组(如:语文一组),分组情况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附件2)。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3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联都要逐页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7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9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秦淮教育信息网(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留存。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秦淮教育信息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由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授(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和授(说)课均按照百分制计分,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授(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秦淮教育信息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附件: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