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江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辅助人员10名,设男岗5名,女岗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口为丽江市户籍人员。
3. 中共正式党员。
4. 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曾被党政群团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的。
4. 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楼418室)。
联 系 人:兰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28079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填写完整的《丽江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体检
(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2:1。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岗位人员,按照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合同签订
(1)工资:50000元/年(含五险);
(2)工作绩效:每年设置工作绩效奖最高12000元,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3)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月;
(4)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六个月;
(5)出差期间,差旅费按规定报销。
八、注意事项
(一)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实时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并出具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丽江市纪委监委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