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1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地理2名、高中政治1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政治2名、初中化学1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报名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课题研究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22年12月12—16日到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报名(平安路2号市教育局503室,电话:88881565)。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核。
3.招聘方式。开考比例为1:1,直接面试考核。
4.考察。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5.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四、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政策咨询
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28661、88881565(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六、工作监督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501628。
盐城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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