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要求,经波密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商林芝市财政局、波密县财政局、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波密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考人员为波密籍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非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12月8日至2004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愿意与波密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0.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
14.其它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考生需到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波密县人民法院办公楼4楼办公室(波密县沿江北路2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填报《波密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查:由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19日在网信波密、波密县广播电视台、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波密县人民法院微信人公众号、波密县人民法院官方抖音上公布。
5.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主动做到“一扫一测三查验”,并全程佩戴口罩。
(2)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可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累计六次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二)考试
此次考试只在波密县人民法院设考点,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参考书,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和书记员岗位技能。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总分100分;书记员岗位技能包括计算机文字速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综合能力测试+岗位技能(综合能力测试40%,岗位技能60%)。
2.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等,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总分100分,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加分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的配偶及子女加5分。本人及其父母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项的加3分,市级奖项的加2分,县级奖项的加1分。
(三)体检、考察政审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及相关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波密县人民法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进行,政审单位应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并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波密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波密县人民法院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注意事项:1.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1张、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得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2.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四)录用
1.招录名单确定后,在网信波密、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波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波密县人民法院官方抖音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
2.公示期满后,波密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五)薪酬待遇
1.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西藏自治区2022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保障,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每人每月薪酬预计4640元。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金标准根据人员等级、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相应浮动。
2.波密县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单位应缴纳部分。
3.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波密县人民法院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六)其他事项
1.具有速录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以及熟练掌握藏汉双语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考生报名时至少预留2个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中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录全程受波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联系单位: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894—5422157
举报监督电话:0894-5422127(波密县纪委监委)
0894—5422153(波密县委组织部)
0894—5423384(波密县委政法委)
0894—5424941(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本公告由波密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波密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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