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怀柔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情况,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驾驶员岗位。
(二)招聘人数:共计78名(仅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岗位60名、驾驶员岗位18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怀柔区常住户口公民优先),消防队伍退出人员、部队退役人员优先(不限户口所在地)。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学历,年龄为18至28周岁(年龄测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
(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相关特长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六)特长人员(例如体育生、摄像摄影、影音制作、图文设计、新闻宣传、医疗等)同等条件优先。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无口吃(结巴),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体检标准。
(八)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良好,政治审查合格。
(九)接种三针新冠疫苗。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怀柔区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不定时工时制度),原则上月休8天,如遇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休息的,事后适时给予补休。
四、工资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工作期间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安排1次体检。
4.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工资薪金
年收入不低于8-10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实际工资金额以工作履职表现、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期间社保公积金正常汇缴。
五、报名程序
(一)招聘发布
此次招录工作的招聘公告通过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支队公众号和微信等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由于疫情影响,为方便广大应征对象报名,本次招聘工作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6日(当报名人数满300人时,将停止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1份、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A1、A2、B2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提供相应《驾驶证》。
5.退役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
6.三针疫苗接种证明(如健康宝截图)。
7.以上扫描件文件名改为应聘人员姓名,并压缩文件发至邮箱。
六、应聘考核
(一)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
(二)面试
1.体能测试通过者按照拟聘岗位1:2的比例选取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时以体能测试通过实际人数为准。
2.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心理测试
1.按照报考人员体能成绩、现场面试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
2.心理测试采用测查系统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以及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均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1.心理测试结束后,按照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二)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进入政审环节。
2.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将通过北京怀柔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发布。
九、聘用
(一)人员递补。对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因不合格或本人自动退出而空缺的位置,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含1个月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无假期)。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结合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考核统筹分配工作。不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将进行岗位调剂,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及调剂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同时建立考评机制及全程退出机制,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劳动争议。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决。
十、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第三方管理公司配合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注意相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五)执勤车驾驶员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名额调整补充至灭火救援岗位。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女士13651250762;张女士 889080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联系人邮箱:HUIZHONGQ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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