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安徽省总工会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宣城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宣州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宣州区总工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3名,从事基层工会工作。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5.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8.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学历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12日。
有工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工作经验者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但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并口头叙述工作情况。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进行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1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州区总工会组宣部(地址:锦城南路38号),联系人:刘萃,咨询电话:2826089。
4.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及《宣州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贴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区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宣州区总工会组宣部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作放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通过宣州区总工会网站公布成绩。
(五)面试
面试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根据工会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工会业务知识,由区总工会委托第三方命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工作由宣州区总工会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宣州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4.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宣州区总工会网站公示5天。
2.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省、市总工会文件规定,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由宣州区总工会统一安排,重点安排到有关的乡镇、园区等基层工会。以区总工会管理为主,由区总工会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3年一签。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经聘用,工资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宣州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2826003
特此公告
宣州区总工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