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完善芙蓉区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成立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和任期
委员会是为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机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区人民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任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
二、选聘条件
委员候选人的选聘对象为区人大、区政协相关法律专家、政府部门专业人士、高等院校法学专家学者、社会律师以及其他有关领域的专家。选聘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邀请推荐等方式。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35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委员会委员需在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选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6日。
(二)报名方式(二选一):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rong.gov.cn/下载并填写《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注明业务专长,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或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成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特别是能体现擅长领域方面专业能力的资料)证书等原件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997470939@qq.com。联系人:黄霜辉,联系电话:0731-84683280。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理论成果、实践案例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复印件),特别是能体现其擅长领域的专业能力资料。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683280。
四、审核及聘任
(一)审核资格条件。由区司法局对候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二)拟定推荐名单。由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拟定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名单。
(三)按程序报批。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名单按程序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告并颁发聘书。经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公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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