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原则
(一)招聘岗位数量
1.业务工作岗位一,1人;
2.业务工作岗位二,1人;
3.业务工作岗位三,3人。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聘工作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每人只限应聘1个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心,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爱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智能手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6.具有庄河市户籍。
(二)具体条件
1.业务工作岗位一: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或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或会计与审计类审计学、会计学专业。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业务工作岗位二: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具备信息技术、文字材料综合等基本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维修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业务工作岗位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有较强的的逻辑思维能力,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5.曾经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直系血亲或者本人曾经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8.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9.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以上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于2022年12月9日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lzh.gov.cn/)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4日期间登录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他人代替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庄河市城关街道世纪大街鑫兴九号1116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遵守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相关要求(详见微信公众号“庄河发布”)。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考时要形成不低于3:1的岗位竞争比例,当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户口本首页正反面和本人所在页正反面);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6)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与报名表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7)所报岗位须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到庄河市城关街道世纪大街鑫兴九号1116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态度礼貌、仪容仪表以及其他与实际工作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2.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1.录取原则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录取。
2.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岗位分配原则
服从用人单位分配,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五、录取名单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不予录用。
六、咨询服务
报名、考务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97207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面试和体检等)请留意相关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畅通,以便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录取工作结束,考生应严格遵守大连及庄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扫描“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