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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10:04     浏览量:997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调7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校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校园占地建筑面积62.88万平方米。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校坚持以农为特色、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现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4个,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其中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8个国家的留学生。

二、公开招调岗位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级别

职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政治面貌要求

其它要求

备注

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部长(副处长、副主任)

管理七级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管理七级(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任职经历。

45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

采取调动方式入实名编

2

传媒学院副院长

管理七级

1

艺术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管理七级(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任职经历,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周岁及以下

/

3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

管理六级/七级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管理六级(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任职经历(符合该条件专业可不限);

2.具有管理七级(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任职经历,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

4

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科长

管理八级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管理八级(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任职经历,且从事基建管理工作2年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

5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对外汉语中心)国际合作项目科长

管理八级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管理八级(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任职经历,同时有国际交流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经历。

35周岁及以下

/

具备熟练的英文书面、口语表达技能

6

综合干事

/

1

不限(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除外)

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八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任职经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教学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

7

学报编辑

/

1

生物科学及技术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

备注:1985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的人符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应聘资格;1975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的人符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应聘资格;1970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的人符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应聘资格。

三、招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招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公告公布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调程序

(一)应聘方式及要求

1.应聘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7:00止。

2.应聘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应聘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序号 姓名 2021年公开招调”格式命名(例如:4 张三 2021年公开招调)。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应聘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应聘、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应聘。

3.应聘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中共正式党员、职称、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应聘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单独建立文档(命名规则为:岗位序号 姓名,例如:4 张三);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岗位序号 姓名 2021年公开招调”格式命名(例如:4 张三 2021年公开招调),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7M。

4.注意事项

(1)公开招调岗位仅面向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请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收到应聘材料的邮件,成功发送应聘邮件2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高于本人职务级别层次的职位,且仅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审查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视应聘情况开展简历筛选,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以电话方式告知面试考核安排。

(三)考核

本次招调需开展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进一步考核人选。

1.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进一步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开招调结果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商调及聘任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采取调动方式入实名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4.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下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二)监督

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公开招调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和指导。

(三)违纪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或不具备公开招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本公告由学院公开招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蒙老师 陆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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