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外省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被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jrgz.tj.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报名: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备注栏内自行承诺,填写“本人承诺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报考条件,因报名信息有误或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而导致不能聘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若考生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单位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6:00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缴费:12月17日9:00至12月2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期间,对外提供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22-58980097;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为12月12日—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将视情调整笔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综合管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等。
4.公布成绩: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5.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5比例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报考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社会人员考生需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总成绩核算方法: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写作》)/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单位将在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考试费用
按市物价局批准的45元/科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直接向考生收取,招聘单位不再收取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12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按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按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按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联系电话及邮箱
政策咨询电话:022-58980097
监督电话:022-58980015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5898003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单位邮箱:sjrjcjzx@tj.gov.cn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因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招聘工作进程的情形,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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