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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5:37     浏览量:710

因工作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招录单位

报考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备注

1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

综合科

办公室文员

1

本科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2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

勘察测绘调查研究所测绘岗位

2

本科及以上

测绘类

长期野外工作,适合男性。试用期满后待遇按计件绩效考核发放

3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

信息科

技术人员岗位

2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试用期满后,享受本院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待遇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 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莲都区北苑路192号)609办公室。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证件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择期通知考试。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0578-2668836,联系人:周女士。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组织实施。

(四)本公告由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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