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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6:17     浏览量:722

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是枣庄市市中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计划

此次引进人才为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岗位,计划数量8名,兽医学、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具体详见附件1:2022年度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12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12月19日9:30—12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19日9:30—1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zzszq.gov.cn);报名链接: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zzsyzpjyzx/index.html#/index

2.手机端:通过微信公众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2年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上传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提报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2、网上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报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下载打印《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3开考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另行研究论证决定。

五、面试

报考人员携带《枣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60分以上报考同一岗位,待递补人员,如遇成绩并列者,则增加一次面试,按新成绩高低决定递补先后顺序。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研究决定后,可以从同一岗位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对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报名咨询电话:

0632-3758566

0632-3325233  308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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