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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地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8:10     浏览量:1339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揭阳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定于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53名,具体岗位见《揭阳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地高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27日后出生的)。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7日后出生的)。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27日后出生的)。

(4)取得正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27日后出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精神,具有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才,经审核认定符合相关条件,具有正、副高级职称人才分别给予每人25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有关生活补贴分5年逐月发放。同时享受其他相关资助及配套服务。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8:30~16:00),共3天。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西北门(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城路松山湖路段)。

咨询联系电话(上班时间):

揭阳市人民医院陈先生13822012156;

揭阳市卫生学校吴先生13822987988;

揭阳市中医院徐先生 13502609376;

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女士13502569903;

揭阳市慈云医院林先生13828193285;

揭阳市中心血站谢先生13502606584;

揭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先生13539287768;

揭阳市慢性病防治院林先生13580277988;

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蔡女士13352709826;

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黄女士13543923270。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揭阳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地高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的一个岗位,应聘者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同时报考同一单位的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可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有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5.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6.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报名、面试等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配合出示身份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为绿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报名或面试现场有异常的要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报名。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主要通过与报名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报名有关材料,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组织,邀请揭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揭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员现场指导监督。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30日起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拟设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校园内。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程序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

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rsj/)和揭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wj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备案

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报揭阳市人社局备案。

(三)缺额情况

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上班时间):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0663-8256354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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