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要求 | 备注 |
1 | 骨科医师(1) | 2 | 外科学(骨外科)、临床医学 | 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 | / |
2 | 急诊科医师 (紧缺岗位) | 2 | 急诊医学、内科学(呼吸、心血管、重症医学方向)、外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3 | 重症医学科 医师 (紧缺岗位) | 1 | 急诊医学、内科学(呼吸、心血管、重症医学方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4 | 麻醉科医师 (紧缺岗位) | 2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5 | 普外科医师 | 2 | 外科学(普外方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6 | 神经外科医师 | 1 | 外科学(神经外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7 | 泌尿外科医师 | 2 | 外科学(泌尿外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8 | 心胸外科医师 | 1 | 外科学(心胸外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9 | 骨科医师(2) | 3 | 外科学(骨外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0 | 康复科医师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神经病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1 | 心血管内科 医师 | 1 | 内科学(心血管病)、 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2 | 呼吸内科 医师 | 1 | 内科学(呼吸系病)、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3 | 消化内科医师 | 2 | 内科学(消化系病)、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4 | 肾内科医师 | 1 | 内科学(肾病)、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5 | 老年医学科 医师 | 1 | 老年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6 | 皮肤科医师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7 | 口腔科医师 | 1 | 口腔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口腔颌面外科方向,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8 | 整形外科医师 | 1 | 外科学(整形方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19 | 耳鼻喉科医师 | 1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20 | 妇科医师 | 1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21 | 放射科医师 | 2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研究生要求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22 | 放射介入科 医师 | 1 | 肿瘤学、外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23 | 病理科医师 (紧缺岗位)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免疫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临床医学专业,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24 | 特检科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 医学硕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取得规培证书 |
25 | 护理 | 2 | 护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 |
合计 | 35 | /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综合素质好,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历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13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岗位序号为2-24号的原则上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1)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规培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级医院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规培不作要求)。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材料原件需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
3.报名材料
(1)《浙江省荣军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业绩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SCI文章需同时提供正规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
(6)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浙江省荣军医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有工作经验的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招聘政策
(一)医院层面
1.临床类岗位
(1)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引进待遇——条件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可进编;享受相应层次研究生引进补贴(引进补贴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医院规定支付),具体如下:
第1类: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住房补贴为35万元。
第2类:“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15万元。
第3类:“四证合一”的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8万元。
(2)高层次医疗岗位招聘政策
高级职称人员符合医院高层次人员引进政策的,可享受住房补贴10-100万元不等,具体面议。
2.紧缺类岗位
本次招聘急诊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麻醉科医师、病理科医师岗位可享受医院紧缺岗位特殊引才政策,具体如下:
(1)病理科医师按职称不同分别给予医师10万元、主治医师15万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2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2)急诊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麻醉科医师岗位按职称不同可享受医师3万元、主治医师5万元、副主任医师8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3)若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医院现有引才政策的1.3倍享受各层次引进人才待遇。
(4)以上引才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医院将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结合医院人才引进政策研究确定不同应聘者的最终招聘待遇。
(二)市级层面
1.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政府引才补贴,详情可查阅嘉兴市本级人才补贴相关公告和嘉兴市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
2.符合条件者可根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享受公积金差别化人才支持政策,详情请查阅《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版《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二)本次招聘录用等相关信息在浙江省荣军医院网站(http://www.zjrjyy.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854029、82082759
联系人:马老师、吕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9793
2022年12月13日